国家发改委丨关于抓紧报送城市地下管网管廊及设施建设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4-12-097
关于抓紧报送城市地下管网管廊及设施建设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管)委、城市管理局、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的《推动城市地下管网和综合管廊建设改造实施方案(2024-2028年)建城【2024】82号)有关要求,更好发挥实施方案对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城市地下管网管廊建设改造的规划引导作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提交时间
各地务必严格按照《城市地下管网管廊及设施建设改造实施方案编制指南》(建办城(2024】44号)的有关要求编制建设改造实施方案,并于12月27日17:00前提交至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司城建处、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综合协调处。未按时提交的城市(县、区),视同自愿放弃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请各地将上述要求通知到区县层级。二、关于提交要件
提交要件包括实施方案文本全套,具体包括:同级人民政府批复意见,实施方案正文及附件、附图(其中,项目分布图应提供CGCS2000矢量文件)三、关于提交方式
请以省为单位,将提交材料刻盘(一式两份),在规定时间分别交换至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司城建处、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综合协调处。
国家发展改革委固定资
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产投资司
2024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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